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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环境工程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教学队伍 和实验技术队伍培养培训制度

点击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第一条  为提高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队伍和实验技术队伍,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职在岗的实验教学中心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分为岗前培训制度和岗位培训制度。

第四条  岗前培训。凡是新毕业应聘到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的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生,或从外单位调入的实验教学人员和  实验技术人员,在正式上岗之前,须参加学校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担任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工作和技术工作。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担任实验教学中心的教学工作和技术工作,需重新参加岗前培训。

第五条  岗位培训。凡是在实验教学中心工作的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为提高业务水平、改善知识结构,均可申请参加校内外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2年以上的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可中请继续深造。岗位培训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院根据申请人表现和工作情况推荐审批,报人事处批准备案。申请的内容要符合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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